8.1宇宙萬物有默契地並存協作。但人把己意介入其中。
8.2這不是自由,因為人作此事要依賴因果性。這種介入「萬物並作」之中的意志,是自由之否定自己,非自由之作其自己。
8.3我們把自己依自己想的方式滲入自然協作之中。我們每個本是其中一物,若終究僅只是一物,自由意志不是件值得欣喜之事。
8.4情愛之「情」與愛情之「愛」亦即因果之「宿命」,與自由的「命運」之關係。
8.5不知始末之「情愫」:近盲,理還亂,不可避,像乍雨乍晴,忐忑不安,不由自主,乃宿命之「命」。因而,轉念,自由介入其中,化作命運之「運」,努力捕獲幸運。
8.6「自彼則不見,自是則知之。」,相對。
8.7宿命之「命」難違。命運之「運」被期待。
8.8自由之在其自己越具自由度,越具抽離力,將愛化作春泥。
8.9因果條件所相扣即宿命之「命」打成的鏈條。自由之在其自己之中「自見自知」,並且,於這意義下被命運所挑戰。所以,雖然自由主體之積極性歸到「因果」的力量,可是因果之「成全」卻來自「自由」之消退和凝固。
8.10故此,自由之被困,意味自由有待釋放及其整合。
8.11直覺之「覺」只能是關鍵時刻閃現即逝,存於「有無」之間。無論如何,它僅僅如僅此一次的「芻狗」用完就棄。既然如此,愛情之儀式及其重複就非常重要了。
8.12天地不仁,自然本無偏私。聖人之不仁乃大愛之無偏愛。所以,人愛之愛就顯得世俗,下流。也所以,有宿命之「命」之困。也因此,克己即理性,藉著「禮」衍生工具理性,以「禮」對付種種惡感,好讓「愛」不被染污、糟蹋。總之,非自由之真愛既生自悲也自憐。
8.13可是,最單純之愛根本虛弱無力地支撐著,因為僅憑它的力量不適合人存活。
8.14故此,因「愛」而覺「在」之感雖必經由直覺,卻終於也渴望著回到自由之對反者而被規範。但越是緊隨工具理性越是受限於自然之互為制約之中,則自身將越失去超越性。
8.12某種抉擇:順其自然或捕捉幸運?


